翻墙
来源:互联网

“翻墙”又称“破网”,信息技术术语,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突破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行为。

VPN服务商VPN Tech Runo称,从2014年12月31日开始,它的很多IP地址已被屏蔽,部分地区使用L2TP协议的用户也连接不了它的服务器。2015年初,部分中国内地用户反映无法正常使用国外的VPN服务。 与此同时,关于VPN服务涨价的消息也开始传出。 “防火长城”开始屏蔽外国VPN服务。

“翻墙”技术手段的实现主要依靠两类软件:一类是VPN类翻墙软件,另一类是SSR类翻墙软件。“翻墙”的危害有:容易导致隐私泄露、接触境外不良信息造成思想混乱、诱发问题案件等。VPN软件商相当于某些做第三方服务的企业,通过私自架设服务器,利用广域网网络,通过软件、硬件等设备,把中国国内与国外对应服务器进行互连互通,使相应的用户能够获取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军队有关条令条例也对处理“翻墙”上网行为有明确规定。

历史沿革

VPN服务商VPN Tech Runo称,从2014年12月31日开始,它的很多IP地址已被屏蔽,部分地区使用L2TP协议的用户也连接不了它的服务器。事实上,中国对于“翻墙”这一现象并不是第一次进行监管。 2015年初,部分中国内地用户反映无法正常使用国外的VPN服务。 与此同时,关于VPN服务涨价的消息也开始传出。 “防火长城”开始屏蔽外国VPN服务。 VPN供应商Astrill已通知用户,由于“防火长城”的升级,使用IPSec、L2TP/IPSec和PPTP协议的设备无法访问它的服务。

词语释义

“翻墙”中的“墙”指的是“国家公共网络监控系统”(The Great Fire Wall of China,GFW),俗称中国国家防火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管辖因特网内部建立的多套网络审查系统的总称,包括相关行政审查系统。翻墙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突破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行为。

主要技术

“翻墙”技术手段的实现主要依靠两类软件:一类是VPN类翻墙软件,另一类是SSR类翻墙软件。“翻墙”软件提供商相当于某些做第三方服务的企业,通过私自架设服务器,利用广域网网络,通过软件、硬件等设备,把国内与国外对应服务器进行互连互通,使相应的用户能够获取信息,因此“翻墙”软件被网民形象地称为“梯子”。

应用

VPN软件商相当于某些做第三方服务的企业,通过私自架设服务器,利用公网网络,通过软件、硬件等设备,把中国国内与国外对应服务器进行互连互通,使相应的用户能够获取信息。

危害

个人危害

一是使用“翻墙”软件容易导致隐私泄露。使用“翻墙”软件时,发送与接收的数据都会通过提供商的机器,用户的账号密码,甚至一些银行账号信息等个人隐私极易被泄露,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因此被盗取了各种账号密码。

二是“翻墙”接触境外不良信息造成思想混乱。境外网络和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大量煽动颠覆政权或分裂领土的内容,部分人员政治鉴别力不够,受反动思想渗透蛊惑、拉拢策反,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棋子。

三是沉迷“翻墙”上网诱发问题案件。长期“翻墙”上网浏览暴力、颓废和色情等有害信息,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引诱参与网络赌博、非法借贷、吸毒嫖娼,引发刑事案件和自杀问题。

对于用户来说,如果只是浏览没有不良信息的网页,一般不会被追究责任; 如果是复制扩散有违法内容的帖子,一旦被查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共危害

卖家如果给买家提供“翻墙”服务,比如买家借此浏览色情网页,则卖家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翻墙”被很多违法犯罪分子用于引诱网民参与网络赌博、非法借贷、吸毒嫖娼。引发刑事案件和自杀问题。境外网络及社交媒体广泛存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部分个体政治辨别力不足,易受反动思想影响,被境外势力拉拢,沦为间谍活动的工具。

相关处罚

对提供“翻墙”服务的卖家而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的惩罚措施更重。 第4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19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军队有关条令条例也对处理“翻墙”上网行为有明确规定。

《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关于跨境开展经营活动的规定,主要的依据是《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2号),规范的对象是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无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租用国际专线或VPN,私自开展跨境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其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

相关案例

2019年至2021年4月期间,李某某使用其个人手机,利用“XX加速器”等两款软件“翻墙”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长期用于访问境外网站、浏览色情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到上级下发的一条线索:辖区内有人利用钉钉、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向互联网“投毒”。网安大队迅速展开工作,经过连续奋战三天的突击摸排、侦查、审讯、证据固定,成功抓获并处置违法行为人董某某。经查,违法行为人董某某自2023年6月至8月期间,多次利用VPN进行“翻墙”,在国外“飞机”聊天软件上从事互联网黑灰产行当。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董某某责令其停止联网,行政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

参考资料 >

“翻墙”就是犯法,这些常识你必须知道.新浪军事.2023-12-20

只剩下门缝的VPN何去何从.新华网.2024-08-31

说说那些事|“翻墙”?小心“坠墙”!.腾讯新闻.2023-12-20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世界那么大,我能“翻墙”看看吗?.澎湃新闻.2023-12-20

“网络原住民”如何预防网络侵害?这份“求生指南”请收下.中青在线.2024-08-31

工信部就规范VPN一事答问:办公用途不受影响.央广网.2024-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合肥市人民政府.2024-08-31

抚东信息技术网